为了更好地保障学生人身安全和国家财产安全,根据《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预防为主,救人第一”的原则,特制定南充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电子工业教学部学生公寓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1、学生公寓职工要严格执行防火部位的安全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懂得正确使用灭火器和消火栓,经常对本楼消火栓、灭火器进行检查、维护,保持其良好状态,并做好记录。 2、办公室、管理室、库房、维修工休息室等办公及休息场所,在离开前应切断室内电源,关闭用电设施,拉闸断电。 3、学生公寓楼安全通道一律不准上链锁。 4、学生公寓值班人员、各楼各班管理员熟识消防预案中的“事故通报与现场保护”(第五条)、“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度”(第六条)及“安全疏散场地和路线”(第七条)。 5、学生公寓严禁使用劣质接线板、电热器具及产生明火的装置及器具。 6、学生在学生公寓内严禁私拉乱接强弱电线路。 7、学生公寓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8、学生公寓严禁存放大额现金或有价证券 9、违反上述管理规定的职工或学生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